中心动态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心动态 >

职业卫生所举办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培

发布时间:2015-06-17 15:21:00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于2015年4月17日印发了新修订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新方案确定了“7+3”的监测模式,即各辖区在监测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等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及布鲁氏菌病等10种职业病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选3种其他职业病作为监测内容。新方案规定,监测点由县级行政区调整到市级行政区,发挥地市级机构监测能力,完善国家-省-市-县监测网络体系,解决大部分县级机构监测能力不足和样本量不足的问题。通过监测,研究分析我国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为制修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提供合理性建议,并达到加强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的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新方案的监测目标和工作任务,统一各监测单位对工作方案的理解,促进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全面规范开展,按照项目工作进程安排,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分批次举办了两期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培训班。其中,5月19日-21日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和卫生监督所的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5月25日-27日在云南昆明举办了第二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具体从事监测工作的业务骨干。职业卫生所李涛所长介绍了《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修订情况和工作要求,朱晓俊助理研究员介绍了《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手册》编制思路,讲解了各类监测报表的填写要点及监测评估报告编写方法。为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核心指标的收集,培训班邀请了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鸿研究员、余晨副研究员解读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实施要求。为规范项目经费使用,邀请职业卫生所财务处林丽华处长介绍了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注意事项。为促进重点职业病监测成果转化,提高业务骨干科研论文写作水平,培训班还邀请《环境与职业医学》杂志编辑部丁瑾瑜主任讲解了《预防医学论文的写作规范和投稿要求》。
  培训班的举办推动了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新方案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监测目的、任务和方向。与会代表还围绕如何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以及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撰写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职放处徐克明处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处刘东山副处长、雷苏文副处长,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处胡耀中处长,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培副主任,以及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事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共114人次参加了培训。 

上一篇:中国疾控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及伦理诚信培训会顺利召开
下一篇: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院举办系列专题讲座三:医学人文与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4750号-1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卫生研究》编辑部   邮编:1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