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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8年安徽省部分豆类及豆制品中硼含量

【作者】崔杰 刘柏林 孟灿 单晓梅 李卫东

【关键词】 硼; 豆类; 豆制品; 违法添加;

摘要目的调查安徽省部分豆类及豆制品中硼本底含量范围。方法选取2014—2018年安徽省具有代表性的豆类(黄豆、绿豆和红豆)及豆制品[腐竹、千张和其他(豆皮、粉皮等)]样品,按照《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食品中硼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标准操作程序)》和GB 5009.275—2016《食品中硼酸的测定》对所有样品中的硼和硼酸(硼砂)含量进行测定。结果豆类样品硼检出率为83.2%(159/191),硼含量的四分位数值(P25、P50、P75)和最大值分别为22.10、22.90、27.34和40.90 mg/kg;3种豆类中硼含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豆类中硼含量的95%可信区间为5.52~34.24 mg/kg。豆制品硼检出率为84.5%(328/388),豆制品硼含量的四分位数值和最大值分别为5.99、20.07、38.25和51.47 mg/kg,3种豆制品中硼含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豆制品中硼含量的95%可信区间为4.83~43.68 mg/kg;不同地区(皖南、皖北)豆类和豆制品中硼含量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安徽省豆类中硼含量为5.52~34.24 mg/kg,豆制品中硼含量为4.83~43.68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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